各位常委:
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于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召开政协第八届泰顺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于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上午8:30,在县机关综合大楼七楼中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二、建议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2、审议通过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议程(草案);
3、审议通过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日程(草案);
4、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5、审议通过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各次大会执行主席和主持人建议名单;
6、审议通过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7、审议通过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列席(邀请、旁听)人员范围和建议名单;
8、审议通过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委员和列席(邀请、旁听)人员分组建议方案;
9、审议通过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开幕式及闭幕式邀请主席台就座领导和老同志建议名单;
10、审议通过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小组召集人建议名单;
11、审议通过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建议名单;
12、审议通过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提案截止时间;
13、审议通过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先进单位、优秀提案和优秀委员建议名单;
14、审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和提案工作报告(审议稿),并通过报告人;
15、审议通过关于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未尽事宜委托主席会议研究的决定;
16、其他事项。
三、本次会议邀请下列人员列席
1、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领导;
2、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等单位负责人;
3、县政协有关委办副主任。
四、其他事项
请各位常委安排好工作,按时出席会议;确实不能出席会议的,必须说明缺席理由,履行请假手续。
政协泰顺县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