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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文件
政协泰顺县委员会2016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发表时间:2016-05-17 分享到:

一、围绕2016年县委全会重大决策开展专题政治协商

1、协商形式:县政协常委会议或专题政治协商会议。

2、时间安排:县委全会召开前10个工作日。

3、参加人员:县委领导、县政协领导、县政协常委、县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县政协委员。

4、协商准备:1)县委办公室在县委全会召开前10个工作日将需协商的文件和相关材料送交县政协办公室;(2)县政协在召开协商会议前组织参会人员研究协商文件和材料,围绕协商议题开展调研,形成初步协商意见。

5、协商活动:1)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情况说明;(2)与会人员发表协商意见;(3)县委领导讲话。

6、协商成果报送:根据会议协商讨论情况,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形成《协商意见》报送县委。

7、协商意见处理反馈:县委认真研究并积极吸纳所提的意见建议,县委办公室在县委全会后1周内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8、组织实施: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由县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组织领导,县政协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专委配合。

二、围绕县政府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开展专题政治协商

1、协商形式: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

2、时间安排:20163月。

3、参加人员:县委、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全体县政协委员。

4、协商准备:各界别委员在县政协全会前围绕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普遍关注关心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了解社情民意,会中认真研读《政府工作报告》,做好小组讨论发言准备。

5、协商活动:1)县政协全会前开展委员会前活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2)列席县人大全体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3)开展小组讨论,各委员结合实际,提出对县政府工作及报告的意见建议,反映各个界别的呼声要求和意见建议。

6、协商成果报送:形成《社情民意信息专报》报送县委、县政府。

7、组织实施: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由县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组织领导,县政协办公室具体负责,各专委配合。

三、围绕食品安全开展专题协商

1、协商形式:县政协常委会议。

2、时间安排:2016年上半年。

3、参加人员:县政府领导、县政协常委、县有关部门负责人。

4、协商准备:县政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调研,了解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5、协商活动: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县政协常委会议汇报近年来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2)参会人员就我县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食品安全工作发表意见建议。

6、协商成果报送:根据会议协商讨论情况,结合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或协商意见,呈送县委、县政府。

7、协商意见处理反馈:县政府认真研究并积极吸纳所提的意见建议,县政府办公室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8、组织实施:由县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组织领导,县政协办公室及经建委具体负责,有关专委配合。

四、围绕教育事业发展开展专题协商

1、协商形式:县政协常委会议。

2、时间安排:2016年上半年。

3、参加人员:县政府领导、县政协常委、县有关部门负责人。

4、协商准备:深入了解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情况。

5、协商活动:1)县教育局向县政协常委汇报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情况;(2)参会人员就当前我县教育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今后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发表意见建议。

6、协商成果报送:根据会议协商讨论情况,形成协商意见,呈送县委、县政府。

7、协商意见处理反馈:县政府认真研究并积极吸纳所提的意见建议,县政府办公室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8、组织实施:由县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组织领导,县政协办公室及科教文卫体委具体负责,有关专委配合。

五、围绕优质生态农业产业发展开展专题协商

1、协商形式:县政协专题协商会议。

2、时间安排:2016年下半年。

3、参加人员:县政府领导、县政协领导、县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县政协委员,课题组成员。

4、协商准备:县政协组织开展优质生态农业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讨论稿)。

5、协商活动:1)县政协课题组说明调研工作情况和调研报告主要内容;(2)参会人员围绕调研报告就关于我县优质生态农业产业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6、协商成果报送:根据会议协商讨论情况,进一步完善《调研报告》,呈送县委、县政府。

7、协商意见处理反馈:县政府认真研究并积极吸纳所提的意见建议,县政府办公室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8、组织实施:由县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组织领导,县政协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专委配合。

六、“五水共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题协商

1、协商形式:县政协常委会议。

2、时间安排:2016年下半年。

3、参加人员:县政府领导、县政协领导、县政协常委、县有关部门负责人、界别委员代表。

4、协商准备:在“五水共治”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基础上,深入了解我县“五水共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

5、协商活动:1)县水利局(治水办)汇报我县“五水共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2)参会人员依据调研视察等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水利局(治水办)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建议。

6、协商成果报送:根据会议协商讨论情况,形成《协商意见》报送县委、县政府。

7、协商意见处理反馈:县政府认真研究并积极吸纳所提的意见建议,县政府办公室收到《协商意见》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8、组织实施:由县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组织领导,县政协办公室和人资环委组织实施,有关专委配合。

七、有关提案办理协商、对口协商等活动,由政协有关委办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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